2014年起,電子紙本發票正式改稱為電子發票證明聯。
據財政部指表示,紙本電子發票自103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『電子發票證明聯』,並將原本的電子紙本發票格式統一成--- 寬5.7公分x長9公分,以統一原本紙長短不一的電子發票。而『電子發票證明聯』的發票與交易明細會分開,且4大超商將不會主動提供民眾所購買的交易明細。還有其他店家例如像是開立單據品項較少的實體店面,加油站、零售小賣店等,也都不會再直接列印購買單據的品項明細。
▼ 檢視一下『紙本電子發票』V.S.『電子發票證明聯』比較版。

▼ 被剪掉的一段詳細購買品項在這裡。用手機簡單掃個QR碼就知道買了什麼飲料。


▼ BUT麥當勞紙本發票目前還是維持長條狀。
